论丁火


三春丁火


正月丁火:

正月丁火,甲木当权,乃为母旺,非庚不能劈甲,何以引丁,姑用庚金。

或一派甲木,无庚制之,非贫即夭。或只一甲木、多见乙木者,必离之客,焉问妻儿。或见甲乙,生庚子时,又主妻甲子早,宜可采芹。

得壬化木,弱极复生,合此必主大贵,但此化合,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。

或有庚金壬癸,得己出干制之,此命不由科甲,亦有异途。

或一派壬癸,不得寅时,又无庚金,必主穷困。

或丁年、壬月、丁日、壬时,男主大贵,女则不宜,此格以土为妻、金为子,但子女艰难,女命合此,氵㸒贱,刑夫克子。

或支火局,无滴水解炎,僧道之命,见甲出略可,总不可无水,水多亦不宜。

 

时日月年

壬丁戊庚

寅未寅辰 时日月年

癸丁庚辛

卯酉寅卯


二月丁火:

二月丁火,湿乙伤丁,先庚後甲,非不能去乙,非甲不能引丁。庚甲两透,科甲定然,庚透甲藏,亦有生贡,甲透庚藏,异路功名。

或庚乙俱透,庚必输情於乙,未免贪合,运行金水,一贫彻骨。或庚透乙藏,则不能贪合,乙反引丁,即用乙亦无害.运入木火之乡,自然富贵,用乙者水妻木子。

若尽是乙木,不见一甲,此人富贵不久,因贪致祸,弄巧反拙,且不能承先人之业。

或支成木局,有庚透、主清贵,不见庚者、常人,二月乙木司权,必须有庚,有乙无庚,主贫苦无依,用庚者、土妻金子。

得印旺杀高,大富大贵。或一派水,无一戊制,主贫苦无依。或乙少癸多,有戊去制,反吉。用土者、火妻土子。

 

时日月年

丁丁乙戊

未巳卯子 时日月年

庚丁癸丁

子卯卯卯 时日月年

甲丁己庚

辰丑卯辰


三月丁火:

三月丁火,戊土司令,泄弱丁气,先用甲木引丁制土,次看庚金,庚甲两透,定主科甲,或一藏一透,终非白丁。

或支成木局,取庚为先,得庚透,丁癸不透,亦有异路功名。
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杀重身轻,必夭折天年。或遭凶死,或戊己两透,廊庙之客,若一甲破土,定是常人。

用甲者、水妻木子,用金者、土妻金子。


三夏丁火


四月丁火:

四月丁火乘旺,虽取甲引丁,必用庚劈甲,伐甲、方云木火通明,甲多、又取庚为先。

但四柱忌见癸水,癸水一见,泄庚、湿甲、伤丁,故以癸为病。

或癸水藏支,壬水出干制丙,不夺丁光,自是鴈塔题名,玉堂清贵。

或有庚无甲,戊透天干,此为伤官生才,又取戊为用,必主富贵,戊土出干,不见甲乙,又不见水,是伤官伤尽,八字清高,但不大贵,亦不大富,见水多木多,定是常人。

或四柱多丙,不见壬癸,夺了丁光,此人贫苦,或丁年、巳月、丁巳日、丙午时,一丙不夺二丁,即不颢达,亦名播四邻。故书曰,丁火阴柔一烛灯,太阳相见夺光明,柱中若见甲木透,定许身安福自临。

 

时日月年

乙丁己甲

巳丑巳午 时日月年

乙丁癸辛

巳巳巳酉


五月丁火:

五月丁火,时归建禄,不宜乱用甲木。

遇年透隔位之壬,不贪丁合者,忠而且厚,或支成火局,干见火出,得庚壬两透者,科甲定然,土透制壬,常人。即壬藏支中,亦非白丁,但要运行西北,方可发达,得一癸透,名独杀当权,出人头地。

若见寅辰亥卯字,化木生火,平常人物,丰衣足食,中年富,但刑克子息,劳而无功,或丙午月、丁未日、辛亥时,亥中有壬制丙,不致贫苦,若丙午时,则滴水难救炎火,必主僧道,若年支见子,虽不科甲,亦有衣衿。

若干支无火局,有水透干,须用甲木,又要庚劈甲方明,木火通明,主大富贵,或木少火多,焚其木性,不能光透九霄,荣华不久。

或生月是禄,支皆生旺合局,右以火出,无滴水解炎,乃身旺无依,孤贫之格,女必为尼,即运北地,反主凶危。

用壬者、金妻水子,用甲者、水妻木子。

 

时日月年

戊丁壬庚

申亥午午 时日月年

甲丁甲辛

辰未午巳

时日月年

甲丁戊癸

辰丑午卯 时日月年

乙丁甲丙

巳丑午寅 时日月年

癸丁甲丙

卯酉午子


六月丁火:

六月丁火,阴柔退气,但值三伏生寒,丁弱极矣,专取甲木,壬水次之。

若得甲出天干,支成木局,见亥中之壬,为木神有根,接引丁火,必然科甲,即不见木局,支见壬水,虽不大贵,亦有凌云之气,无庚不妙。

或支成水局,见水透干,则湿木性,不能引丁,必为平常人,有甲透、有才干。有庚透,无刑伤,若无甲木,假名假利。

或年月日时,皆一派丁未之类,此为纯阴,终无大用。

用甲者、水妻木子。

 

时日月年

丙丁丁丁

午未未卯 时日月年

丁丁丁壬

未巳未子


三秋丁火


七月丁火:

七月丁火,退气柔弱,端用甲木,金虽乘旺司权,无伤丁之理,仍取庚劈甲,为引火之物,或借丙暖金晒甲,不虑丙夺丁光,凡两丙夹丁者,夏月忌之,余月不忌,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贵,必要地支见水制丙,方妙。

三秋甲庚丙并用,仍分优劣,何也,七月甲丙,申中有庚,八月甲丙庚皆用,七八月或无甲木,乙亦可用,为枯草引灯,郤不离丙晒也,九月端用甲庚,大抵甲一庚,乙不离丙,其理极明,或见甲庚丙皆透,必主科甲,无甲用乙者,富贵皆小,且富而不贵者多。

或一重壬水,又多见癸水,必以戊土为制,自然富贵光辉。

或一派庚金,名才多身弱,主富屋贫人,妻多主事,或壬多泄庚,丁壬化杀,反成富贵,若庚多无壬,奔流下贱。

 

时日月年

戊丁丙辛

申丑申亥 时日月年

戊丁丙辛

申卯申亥 时日月年

丙丁丙辛

午酉申卯 时日月年

丙丁甲庚

午未申辰


八九月丁火:

或八月一派辛金,不见庚金,又无比劫,比弃命从才,富而且贵,虽不科甲,亦有异途,从才者水为妻,不克,有正偏,木为子,不刑。

或九月一派戊土,泄丁火之气,不见甲木,为伤官伤尽,非寻常可比,或甲木透出,为文书清贵,秋闱可夺,用甲者,庚不可少,水妻木子。

 

时日月年

庚丁己壬

戌亥酉午 时日月年

辛丁己丁

亥丑酉未 时日月年

壬丁丙庚

寅未戌午 时日月年

丙丁甲己

午卯戌亥


三冬丁火


十月丁火:

三冬丁火微寒,端用庚甲,甲乃庚之良友,凡用甲木,庚不可少,无庚无甲,何能引丁,难云木火通明,冬丁有甲,不怕水多金多,可称上格,甲庚两透,科甲分明,见己则否,己多合甲,则为常人。

或一丙夺丁,必赖支内水救,若有支金发水之源,官拜乌台有准,金无癸水制丙,无用之徒,或有金无水,贫寒之士,有火无金,又主清高。

或时月二壬争合,取戊破之,有戊稍有富贵,无戊常人,设戊藏得所,不失衣衿。

或二丙夺丁,得年干有癸,支下带合,金水得所,亦必显达,纳粟奏名,必验。

 

时日月年

辛丁癸癸

亥亥亥亥 时日月年

庚丁丁乙

戌未亥卯 时日月年

丁丁癸癸

未丑亥丑 时日月年

癸丁丁庚

卯卯亥戌


十一月丁火:

或仲冬水多癸旺,金无比印,此作弃命从杀,亦有异途功名,见丁比出干,难合格局,常人,且主骨肉浮云,六亲流水,戊出破癸,颇有兄弟妻儿,此格用戊,火妻土子,用甲,水妻木子。

或四柱多丙丁,又用癸制火,用癸者金妻水子。

三冬丁火,甲木为尊,庚金佐之,戊癸权宜酌用可也。

 

时日月年

甲丁己庚

辰酉丑午 时日月年

甲丁己戊

辰未丑子 时日月年

乙丁癸壬

巳巳丑辰 时日月年

甲丁辛辛

辰卯丑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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